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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扶基金會於兒童人權日前夕公布一項調查結果,今年一至十月攜子自殺的案例達三十九件,創歷年來新高。

根據兒福聯盟的統計,預估今年出養孩童的案件將有七百件。這些問題的成因除了是父母的經濟出了狀況之外,主要是兒童人權的觀念尚未普及所致。

近年來因為經濟不景氣,失業問題嚴重,父母攜子燒炭、跳河、自殺的案例層出不窮,儘管媒體一再呼籲父母親應該理智,兒童聯盟也疾呼父母沒有權利決定孩子的生死,但是這些聲音對於失去生存勇氣的父母似乎無效。因為他們不相信孩子在他們走後會過得更好。

父母錯把孩子當作是私有財產:以為孩子是屬於父母的,父母有權替他們決定一切。

父母親不能面對經濟困境,選擇以自殺一途解決問題,這已經是一個最大的錯誤;若再攜子共赴黃泉更是錯上加錯。畢竟兒童屬於全社會,不是父母的私產。如果這個觀念無法普及,攜子自殺案件會不斷發生。

出養小孩多半出於無奈,因為經濟無法負擔,希望他們能得到更好的照顧,只好把孩子出養。然而這對孩童幼小的心靈,會造成無形的創傷。

如果父母沒有和子女充分溝通,孩子認為是父母親不要他們了;孩子或因為出養無法得到父母的愛而心生遺憾,在成長過程中就會埋下憂鬱的種子。

俗語有云:生子容易,教養難。孩子的教養才是父母最應費心的事,因為教養的層面太廣,除了要給予正常的受教機會外,更要依據孩童的性向給予適才適性的教育,大多數現代父母都不容易做到。

現代教育基本上是由國家主導,所有的孩童一律接受正規教育,教材一樣,而台灣社會又是升學主義掛帥,於是補習成風,所有孩童都在一式的填鴨教育環境中長大。比較有心思的父母,也只能多讓孩子學習一些才藝而已。

這樣的教育方式和內容對於兒童的成長是不足的,也是不公平的。畢竟,世界上沒有兩個人是一樣的,不論是長相、個性、天賦、能力、才幹都完全不同,怎麼可能用完全相同的教材來施教。

更何況,每個人都有潛力,完全將他們禁錮在升學的框架之中,無異牢籠中的小鳥一般,如何展翅高飛?

政府雖然花費很多的精神在研究多元升學或是一綱多本的政策,也只是改善升學考試制度而已,多屬捨本逐末之舉,也是不了解兒童教養權的真義,不能依據孩童的性向和興趣做適當的引導,給予最好的教育,以便未來能貢獻社會,至少不會成為社會的負擔。

不論是攜子自殺還是出養兒童的案例,看來是社會問題,其實也是教育問題。

如果整個社會不重視兒童的人權,侈言人權只是一種神話而已,大人們會重視自己的人權,卻忽視兒童應享的人權。重視人權,就從重視兒童的生存權和教養權做起吧!




轉自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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