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賣場、便利超商及麵包店,常將土司或麵包的製造或有效日期,標示在包裝袋封口處的塑膠扣環,台北縣消保官上午舉行記者會,指這種標示不正確,存在將逾期商品換上新扣環作假繼續出售的灰色空間,要求所有業者一周內改善,將日期直接標示在包裝袋,否則依消保法第58條開罰6萬至150萬元。
台北縣議員金介壽昨天在縣議會質詢土司製造或有效日期標示在扣環,而非包裝袋一事,縣府法制局長陳坤榮認為確有影響消費安全之虞,指派消保官黃耀南上午到板橋愛買、統一及全家超商稽查,發現愛買是自家生產,土司的有效日期都直接打印在包裝袋,統一、全家超商則是由供貨商將日期打印在塑膠扣環,立即請兩家超商人員向公司反映,要求一周內改善。
陳坤榮指出,塑膠扣環並非「包裝主體」,很容易更換,不能視為在包裝袋標示;黃耀南說,除了應直接打印在包裝袋之外,若以印著日期的小貼紙標籤貼在包裝袋,情形類似將日期打印在塑膠扣環般,都可輕易更換,亦屬標示不正確。
金介壽上午另質疑飲料商將製造或有效日期打印在瓶罐上,刻意選擇顏色較深的不顯眼處,讓消費者很難注意到;陳坤榮說,這種標示方式確實不妥,「問題不在有沒有,而是看不看得到」,去年縣府即向某大廠反映此事,業者已將日期改印在白色顯眼處,如今再有類似情形,會要求業者改善。
消保官上午已接獲統一公司電話回覆,強調塑膠扣環是比照歐美的先進作法,若強行要求七天內改變,時間可能來不及;但消保官認為國情不同,而且既然規定「標示在包裝袋」,就應直接打印在袋上,不能打在扣環、貼小標籤,且應標示在顯眼處才是正確作法。
針對統一麵包所生產的土司,因包裝封口處一律使用塑膠扣環,作為標示麵包製造的日期,遭消保官質疑恐會發生將過期麵包換上新扣環的疑慮,要求統一超商於一周內改善,否則將開罰。
統一超商公共事務部經理林立莉指出,因所有鮮食產品的生產製程檢測中,絕對不可有金屬成份,所以才會設計此扣環,但其全都由機器印上日期並包裝出廠,而非由人工進行包裝,所以應不會有換扣環的情況發生。林立莉指出,若不符相關法令規定,會儘快改善。
- Oct 29 Wed 2008 16:52
麵包日期做假?塑膠扣環容易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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